郭惠嫻回覆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時指出,樓宇滲漏問題涉及複雜的樓宇管理,處理上也需要關注公權力與私權的平衡,政府除宣傳樓宇維修,讓居民理解這是業主的責任外,亦修訂分層所有權法律,以及提供樓宇維修資助。
房屋局稱,至今年3月,滲漏水中心立案接近1萬宗,超過7成經協調由業主維修,1成半個案正跟進。
吳國昌指當局固步自封,不提升行政效率。他說,處理樓宇漏水問題,政府可參考香港做法。根據香港《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如遇上拒絕合作的業主或住戶,政府人員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強行入房調查;證實漏水源頭後,政府可規定有關人士於指定期限內糾正,否則被罰款10000至25000元,另加逐日罰款200至450元。可是,政府覆函的態度依然故我,好官自我為之。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