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出訪花385萬被批
【香港中通社二十四日電】台北消息:台灣“文化部長”龍應台又有爭議話題!有“立委”統計她上任一年半以來,接連到美、加、法、英、香港考察,總計一年出訪四十三天,費用高達三百八十五多萬元新台幣,更有“立委”諷刺,乾脆改去當觀光局長好了。
龍應台曾笑稱各部會應輪流“失火”的風波才剛結束,又扯出“出訪太密集”爭議。“綠委”發現,龍應台二○一三年去了美加十五天,就花費了近一百三十一萬元;到香港六天,費用達二十九萬餘元;二月又去英法十二天,也耗資一百二十三萬餘元;美國十天則總共花了一百○一萬餘元。
“綠委”指出,龍應台到英國出差六天,公務行程只有十五小時,換算下來 每天的工作時間,大約只有二點五小時。
對此,台灣“文化部”解釋,龍應台上任後,四十三天的出訪行程,扣除六天航程,實際工作日三十七天,每天工時超過十二小時,所有行程都馬不停蹄,絕對沒有“立委”說的,都在跑私人演講行程或是搞個人關係;而且上百萬花費並非龍一個人,而是所有隨行人員“總額”。文化是台灣走出去最有利的鑰匙,龍應台每次出訪都會帶來巨大的國際媒體效益,這是廣告買不到的效益。
一向個性不羈的龍應台,爭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龍應台十一月初訪問香港時,記者曾提問:“上任迄今有沒有後悔和違反初衷?”
龍應台以閩南諺語“歡喜做甘願受”說,自己心中有把尺,自己在位一天就會歡歡喜喜把工作完成,若有違初衷時就會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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