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服務新模式應清晰交代研究結果
陳永源:巴士服務前車可鑑
【本報消息】電信管理局委託澳大學術團隊研究澳門未來電視服務的模式及提供建議方案,當中包括全民諮詢。公用事業關注協會副理事長陳永源指早前該會與電信局會晤,了解局方對未來電視服務發展持開放態度,順從主流民意,當有調查結果後,再決定“基本頻道”由“公私合營”、“政府負責”或“私營機構管理(即政府購買服務)”三種其中之一的形式,向居民提供電視服務。環繞今次調查,他認為研究報告必須清楚解釋選用上述三種形式時,各自對於信號覆蓋、收費模式、頻道數目的影響,才能判斷何種形式較適合澳門。
各項因素考量在內
陳永源指出,了解到今次調查會影響未來電視服務的解決方案,首先要考慮“基本頻道”的覆蓋能否達到本澳九成五住宅,無論將來用何種經營模式,一定要保持信號容易讓居民接收。
其次,“收費模式”是公衆最關心的問題。雖電信局強調九成用戶不會因“基本頻道”而多付費用,但值得關注的是“政府在最終方案需補貼多少”?若然決定由政府向私營機構購買服務,便要借鑑巴士服務的例子,始終涉及到納稅人的錢。究竟政府支付的服務收費,會否與將來營運者的服務質素掛鈎,又如何評鑑?服務或要跟隨通脹調整,但這些數據從何而來?這些因素亦需考量。
再者,將來“基本頻道”的數目或較現時增加,但增加數量由誰決定?選用上述三種形式時,各有不同的效果。若政府自行經營,“頻道列表”就成為電信局的責任;如交由私營機構負責、政府購買服務,私營機構須有選擇依據(即收視率),收視好的頻道才會放入“基本頻道”之內,皆因要向政府收費,亦要有成績向公衆交代。選擇的頻道較少人收看,公衆也會質疑,為何私營機構有此選擇?
或加重澳廣視負擔
陳永源表示,若然政府決定由“公私合營”或向私營機構購買電視服務,屆時有可能由澳廣視(TDM)代為傳送地面無線信號,當中會涉及技術接駁及發射等問題。他指出,曾有意見認為,TDM長期以來發射無線信號位置並不理想,導致部分地方接收不清,如果將來再要加重其負擔,代為傳送“基本頻道”,相信對公司的技術資源帶來一定的挑戰。對此,今次研究亦要詳細分析。
民意諮詢期將於十二月六日結束。陳永源建議,調查須反映社會少數群體的意見,不能忽略部分人對教育、音樂、宗教等節目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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