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澳進破產清算程序
債權人需兩月內索償
投入本澳公交服務兩年多的維澳蓮運昨被法院宣告破產,並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按照《民事訴訟法典》規定,所有債權人須於六十天內向法庭提出清償債務請求。
昨日維澳蓮運債權人大會召開,討論維澳蓮運去向,惜最終返魂乏術。現時維澳處於破產狀態,按照《民事訴訟法典》規定,其資產由財產管理人管理,法院會命令扣押破產人的會計資料,全部可查封的財產,包括被假扣押、查封或以其他方式被扣押或扣留的財產,以便立即將資料及財產交予破產管理人。由於車輛是維澳蓮運主要的資產之一,車輛會否被扣起是值得關注的焦點之一。
現階段維澳蓮運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法院將指定債權人提出清償債權要求期間,該期間為二十至六十日,法庭會根據債權人提交的證據,以確定能否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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