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清理幹部住房用車
【香港中通社十一日電】中紀委今日在其官網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刋載文章《全會<決定>解讀: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指出,要適時開展對領導幹部住房、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的專項清理工作,對違規多佔超配的,一律清退。
文章表示,要統籌制定領導幹部工作生活待遇標準,包括離職退休後待遇標準。規範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當務之急是抓緊制定出台領導幹部辦公用房、住房、配車、秘書配備、警衛、公務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標準,以確定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能夠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種程度的待遇,切實做到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要根據有關待遇的項目和標準,分類進行綜合權衡。對那些與職級密切相關的特殊待遇(如配備專車、專職秘書、警衛等)應繼續嚴格限定領導幹部範圍;對那些與工作生活保障密切相關的待遇(如住房、辦公用房、公務接待等)可以隨社會經濟發展有所提高,但對提高幅度應有嚴格限制。同時,對領導幹部離職退休後,哪些待遇可以繼續享受,哪些待遇不應當繼續保留,也要明確規範。
文章強調,領導幹部在不同部門同時任職的,應在主要工作部門安排一處辦公用房,其他任職部門不再安排辦公用房;領導幹部工作調動的,由調入部門安排辦公用房,原單位的辦公用房不再保留;領導幹部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原單位的辦公用房應及時騰退。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形成各方面監督的合力,懲處違反規定和超標準享受待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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