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合同責任制未有共識
三常委:醫鑑委為法案關鍵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十一時繼續細則性討論《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委員提前討論法案中的責任制度,就政府建議將公立、私立及私人診所的醫療事故處理方式,統一為非合同責任制,委員會未有共識;三常會主席鄭志強形容,非合同責任制的成功與否,需靠有作為的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會亦將是法案的成敗關鍵,相信要召開多次會議討論分析。
鄭志強指出,目前處理醫療事故爭議存在兩種機制,一為公立醫療的事故爭議,循非合同責任制處理,需受害人或告訴人負責舉證;另一為處理私立醫院、私人醫生的事故爭議,一般採用合同責任制處理,但由於採用合同責任制需符合多個要件,故目前超過九成患者、法律顧問採用非合同責任制去索償。政府代表在會上解釋,經十多年諮詢及按現實情況,認為需作出改變,以進一步保障患者權益為出發點,故在法案中建議日後無論是公立、私立,抑或私人診所,均採用非合同責任制處理。
鄭志強稱,政府理解患者處於弱勢,舉證較難,故法案建議增加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以中立身份評定醫療事故的責任方,相信對醫患雙方均有好處。昨日會上並未就非合同責任制達成共識,委員認為非合同責任制成功與否,重在能起作用的鑑定委員會,故部分條文仍需再作分析。
鄭志強形容,鑑定委員會將是《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法律制度》法案的成敗關鍵,必須確保鑑定委員會具有公信力、權威性及專業性,三常會擔心本澳能否有合適人選勝任。由於有關鑑定委員會的條文極為重要,三常會下周三將續舉行會議,專門討論相關條文。
另外,三常會正為法案開展公開諮詢,至明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他呼籲業界及對法案有興趣的人士或團體,盡快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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