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租霸 業主最痛
研討會上有業主分享“租霸”慘痛經歷,希望得到相關人士及律師的意見。有業主反映,提前以雙掛號信通知承租者不續租的相關事宜,一直遵從所有法律程序而行,無奈之下發現單位被用作經營非法旅館,一年多來至今仍未收回。業主認為自己“贏在道理,輸了時間”。期間損失仍是未知數,若收回後樓市下跌,損失更慘。
有業主在會上無奈表示,租客欠水電費、租金已有一個月,現想追討但租客竟然“失蹤”。另有業主反映現租客有“霸屋”情況出現,曾寄雙掛號信給租客,但被拒收。更有業主聲稱,未與租客簽署租約,租客強行居住在單位,不知如何處理。
有業主希望以停水停電的方式趕走“租霸”,但此方式屬刑事,業主難與“租霸”惡鬥。建議政府立法打擊,設立機關專門對付有關問題。也有居民把單位租借非本地人居住,屋內結構損毀不堪,質疑有否法律條款保障業主。
見習記者 周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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