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SM青年判無罪
【本報消息】無業青年涉將前女友淪為性玩偶,拍拖一年大玩性愛遊戲,被控強姦罪及性脅迫罪。初級法院昨日裁定其罪名不成立。法官指出,事主提告前雙方一共發生了十四次性關係,但未證實事主在過程中為被告所迫,故開釋被告。
男被告姓李,二十歲,無業。案情顯示,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李與事主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九月開始每周發生三次性行為。去年八月,李沉迷性愛遊戲,曾用魚缸打氣管插女方下體,又用牛皮膠紙封其眼耳口鼻,再五花大綁,用針插頭,再進行性交。李亦曾用相機架插女友下體。九月二十日,在最後一次魚水之歡時,李更着狗隻親女友下體。直至十二月十一日,事主提告。
法官宣判時指出,被告實施了非常不正常且不符合道德規範的行為,在一一年九月至一二年八月期間共進行了十四次性關係,但事主在十二月十一日才提告,所謂玩“SM”,並未證實事主在遊戲過程中不同意,且為被告所迫,故開釋被告。惟法官告誡被告一旦罪成刑期不輕,促被告反省。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