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基會辦資助申請工作坊
【本報消息】澳門基金會訊:根據法規及澳門基金會程序要求,社團須於項目舉行前六十天提出資助申請,受資助項目須於完成後三十天內提交報告。有見於年底是社團申請明年資助及提交本年度受資助項目報告的高峰期,為讓申請者更好地掌握申請及報告表格的填寫方式,澳門基金會實施了多項便民措施方便社團提出資助申請。
提供多元申請
澳門基金會的資助申請方式主要分為單項活動、年度計劃及集中申請。單項活動及年度計劃須於活動舉行前六十天提出資助申請。現時曲藝類別項目進行集中申請,每年十二月一至卅一日受理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舉辦之項目;每年六月一至三十日受理當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舉辦之項目。澳門基金會對於社團同類活動的資助申請一般情況下一年資助一次,希望社團及早規劃二○一四年申請項目。
提交活動報告方面,單項受資助活動須於結束後三十天內提交報告,年度受資助活動須於翌年一月卅一日前提交報告。若有充分理由,可向澳基會申請最多延期六十天提交報告。
項目經理跟進
為強化監管、增加資助申請透明度,澳基會近年在資助規範、受資助項目變更及跟進方面均加強相應措施,其中包括提高表格和申報手續方面的規範化。不但設專人專櫃協助社團辦理申請手續,更為社團設定項目經理全程跟進申請和跟進事宜。為讓社團更熟識新表格和申請程序,加強澳基會與社團的溝通,由今年十二月至明年一月,逢周四下午三時至五時半於七樓辦公室舉行“澳門基金會資助申請及報告填寫方法工作坊”,以小組交流形式現場為社團解決在填表和申報手續上的疑問,為社團提供現場申報諮詢服務,深化與社團的溝通及提升便利,使社團可更集中力量舉辦更具社會效益的活動,增進廣大市民的福祉。
提供網上範本
此外,澳基會設立了資助申請專頁,內附申請表及報告表填表指引,各類活動申請表格、報告表格、項目變更表格以及延期提報告表格的範例,一般資助申請、曲藝活動集中申請以及獲資助後的常見問題供社團參考。
若對資助申請及提交報告有任何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資助暨合作廳(八七九五 · ○九五○)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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