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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行政長官述職制度化

2013-12-20 00:00

“正確認識‘一國兩制’下的中央權力”專題講座昨舉行

饒戈平

    饒戈平:行政長官述職制度化

    提交報告對中央澳門負雙重責任

    【本報消息】北京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饒戈平就“正確認識‘一國兩制’下的中央權力”作專題演講。指“一國兩制”是一個追求國家和港澳雙贏的基本國策,處理好中央權力和港澳自治權的關係,是達至目標的關鍵。建議行政長官上京述職制度化,明確規定述職內容、形式、效果等,向中央政府提交述職報告,以起行政長官對中央、澳門負責的雙重責任。

    遵從一國高度自治

    饒戈平表示,從權力行使範圍上,港澳的高度自治是有條件、有限度的。首先,“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前提條件是一國;參與自治的應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澳人。只有在認同和服膺中國主權、遵從憲法和基本法的前提下,才能恰如其份地行使香港、澳門的自治權。

    其次,權力和權利的行使不是單方面的,均伴隨相應的責任和義務。港澳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同時,也承擔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義務,不得損害國家的權益。第三,港澳的高度自治是有限自治,而不是無限自治或完全自治。港澳只是在基本法規定的事項和範圍內,在不涉及國家主權、不涉及中央和港澳關係、單純屬於本地事務的範圍內,才得實行高度自治。

    完全自治抵觸主權

    基本法規定港澳特區直轄於中央政府,正是表明了港澳對中央的隸屬關係,表明對港澳自治權的約束和限制。港澳的高度自治不是脫離一國的自治,而是依附於一國的自治,不是特立獨行的自治,而是受制於中央的自治。個別香港人士片面誇大香港特區的自治權,主張不加限制的自治或完全自治,勢必抵觸國家主權原則,抵觸“一國兩制”方針,與國家憲政體制不符。若依從那種主張,香港可能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也不再是“一國”。

    饒戈平接受採訪時表示,行政長官上京述職,不可只停留在“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說話形式和禮儀層面上,述職應更有實際意義。建議述職制度化,特區向中央政府提交述職報告,內容包括年度實行基本法的成效、不足及改進措施等,予國家主席、總理及人大機構查閱,反映行政長官對中央、特區負責的雙重責任。

    就國家主席習近平要求澳門居安思危,饒戈平認為,居安思危並不是新問題,是澳門回歸以後經濟持續發展,但經濟結構過於單一,容易受到外來影響,存在一定脆弱性、風險。為使澳門持續發展,中央近年提出經濟適度多元,居安思危便是各界共同努力,設法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保證澳門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