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定居港澳分數線公佈
【新華社北京廿五日電】記者廿五日從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獲悉,二○一四年各類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已經確定並向社會公佈。
據悉,對應不同分數線,凡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士,經審批後可赴港澳地區定居:
申請夫妻團聚類的,審批分數線為一百四十六點一分,即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夫妻分居;申請子女照顧父母類的,審批分數線為六十分,即申請人年齡為十八至五十九周歲,在香港或者澳門父母年齡均為六十周歲以上且身邊無子女;申請子女投靠父母類的,審批分數線為一分,即申請人未滿十八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申請父母投靠子女類的,審批分數線為一分,即申請人年齡為六十周歲以上且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十八周歲以上子女。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申請人如需了解赴港澳地區定居政策詳情,可前往各受理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諮詢。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