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內地司法改革
橫琴法院檢院成立
【本報消息】橫琴新區法院、檢察院相繼掛牌成立,並分別開展審判權運行機制、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等多項創新。兩院均突出去行政化,強調人員少而精,相信有助為廣東全省乃至全國探索司法體制改革積累經驗。
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同意,橫琴新區法院、檢察院分別於昨日和上周五揭牌成立,標誌着橫琴新區司法體系正式設立,並承擔探路內地司法改革的重任。
法官精輔助員專
橫琴新區法院將在全國率先實行法官員額制,推行法官職業化,取消案件審批制和審判庭建制,初期擬配八名法官,實行“法官少而精、輔助人員專而足”的人員配備模式,每名法官配備三名助理及一名書記員,法官則按單獨序列管理,提高准入門檻,增強職業保障。此外,將建立法官會議制度,實現法官自我管理。
參與橫琴新區法院籌組的珠海市中級法院副院長黃志堅表示,橫琴新區法院的架構非常精簡,祇設“三辦一局一隊”,即審判管理辦公室、人事監察辦公室、司法政務辦公室、執法局和司法警察大隊,實行審判、人事、政務集中管理,使法院內部職權配置更加符合審判權運行的規律和審判的專業化特點。
設檢察官懲戒委
橫琴檢察院的設置,也突出機構精簡、人員精幹與分類管理等原則,並推行主任檢察官制度,配備十一名主任檢察官,同時借鑒本澳的做法,設立檢察官懲戒委員會,以防止檢察官濫用職權。
橫琴檢察院內設“一局三辦”,即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局、預防犯罪與公共關係辦公室、組織與檢務保障辦公室和檢察院辦公室,全部人員分成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檢察行政人員三類管理,強化檢察官的職業特徵,並透過精簡機構和人員,淡化檢察管理行政色彩。
橫琴檢察院已被廣東省檢察院確定為廣東全省檢察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的改革試點單位;橫琴新區法院也爭取納入全國綜合改革示範法院,為內地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提供探索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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