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分明 營商公平
中級法院今年六月裁定公天轉播電視違法,並敕令電信局處理。其後局方推出短期方案,促成有線及公天簽訂合作協議至明年四月廿一日,期間政府出資“埋單”,有線向公天“過街”天線網絡提供電視訊號,再轉播給居民。基於版權,事件令居民能夠收看的電視頻道被大幅削減三分之二,只剩餘卅六個,引起居民不滿。
電信局曾經回應指需要先行釐清電視版權,以免將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事隔數月局方僅恢復轉播三條頻道,就連澳廣視斥資購買版權的五條內地頻道,至今仍然只能透過“魚骨天線”接收,有團體批評問題解決進度明顯未能符合居民期望。
電信局委託澳大研究未來澳門電視服務發展,研究團隊提出“基本頻道”構思,專營公司有線向澳大提交意見中指,該想法不實際,經過中級法院的判決及有線與公天的合作協議,公天已不存在非法問題,僅餘需時立法規管及整頓,再按實際情況逐步引入市場開放及良性競爭,便可以保障居民收看電視的需求。另外,倘若政府以居民收視作為“基本頻道”的依據,相關頻道本身的市場需求已很大,服務商亦會爭相提供,根本無需政府制訂為必須提供的頻道。
另一方面,有團體指目前澳門絕大部分居民使用公共天線接收周邊地區的免費電視訊號,與國際慣常版權劃分存在較大差異。但基於本澳的“著作權法”規定“確定是否向某作品給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之保護,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之專屬權限”,認為現行法律已賦予電信局具備制訂電視“頻道法”的條件,相信可藉此減少版權爭議。
意見亦希望當局秉持開放思維,基於歷史現實及公眾利益,將“版權”概念重新定義,即將在政府指定傳輸網絡傳送的“開放頻道”,等同在大氣中傳送,不屬於轉播;同時設定機制,讓版權持有人有權提出反對,剔除相關頻道。一方面尊重版權,同時最大限度保障居民收看電視的選擇權。
有線與公天的短期合作方案將於明年四月結束,相信目前居民最關心政府及營運商如何釐清電視頻道版權,將來能否恢復更多頻道。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城市,未來電視服務模式亦需要符合國際規範,亦要按照本地實際情況訂明“遊戲規則”,更可考慮盡早通過立法解決,為將來各持份者創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春 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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