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指一站式發牌效率不彰
民署:近半申請60日發牌
【本報消息】就議員陳明金書面質詢食肆一站式發牌服務的效率不彰、時間冗長,要求改善等,民政總署回覆稱,二○○三年推出飲食飲料場所一站式發牌服務,至今共一千一百○四家食肆經此取得牌照,其中五百一十二宗在法定的六十日內完成發牌程序,平均處理時間為四十四日。
民署指出,其餘未能在法定時間內完成程序的個案,因素衆多,如未能符合消防、燃料及衛生等方面要求,又或申請人修改計劃,場所不符合專責部門施工標準等。稱規範飲食、飲料場所的法例涉及多個專業範疇,該署編製了一站式發牌程序申請指引,免費供公衆索閱。指引包括場所在建築結構安全、防火安全、燃料儲存全安,食物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法例,亦清楚列明要遞交的資料文件和各階段所需的審批時間。
為協助申請人解決技術疑問,申請人可透過一站式發牌機構召開技術會議,直接與專責部門代表直接對話。另一站式發牌程序引入了臨時牌照制度,場所在收則檢查完畢後,倘仍有部分事宜須跟進,但不危害公衆安全,只需檢查委員會同意,場所可獲發有效期不多於六個月的臨時牌照。
就用電及加大用電功率事宜,居民需向電力公司申請。按法例要求,若電力功率超過三十四點五千伏安下才需向工務局申請電力裝置使用准照,若申請文件符合要求,准照可在十五個工作日內發出。民署強調,一站式發牌制度有賴申請人充分配合各項程序,才能彰顯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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