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撤氹北規劃
【本報消息】新澳門學社昨早向工務局遞信,理事長周庭希認為,工務局在“城規法”三月生效前倉卒推出氹仔北區都市化計劃,有違法律善意原則,要求立即撤回。
周庭希表示,“城規法”自通過至生效的期間屬於“待生效期”,當局有責任讓公衆及各公共部門清晰新法規定,且避免偷步進行涉及未來受法律規管的行為。但現時氹北規劃搶閘出爐,避過“城規法”規定的公衆諮詢和城規會審議,有違《行政程序法典》善意原則。他即場塗鴉氹北規劃圖以表達不滿,要求當局立即撤回計劃。
周庭希同時憂慮氹北規劃、渡船街一號舊樓獲批拆卸工程等祇是開始,不少受社會爭議項目將短期內獲批,避過“城規法”、“文遺法”及新《土地法》的規定,要求當局三大法生效前,應停止批出偷步的規劃、涉及文物工程的准照及批地。並認為,行政長官崔世安正考慮連任,更不應讓涉及重大公衆利益的計劃搶閘推行,令社會擔憂利益輸送、損害對政府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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