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維修由房局包攬存漏洞
團體倡獨立部門審批資助
【本報消息】民衆建澳聯盟副理事長陳德勝指,房屋局包攬“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工程審批、質量驗收存在問題,讓人質疑是否有人借職務之便獲得龐大的利益。建議成立獨立於房屋局以外的部門,負責審批資助項目,以增加透明度,防有心人鑽空子。
曾有公僕任老闆
廉政公署過往便曾披露有房屋局職員成為工程公司“幕後老闆”,參與資助計劃。陳德勝稱民衆建澳多次接到市民投訴,相信正等待廉署搜證的案件仍有不少。他批評審批、驗收均由房屋局“一腳踢”的做法存在巨大風險,雖然當局一直強調層層把關,政府也認為只提供三成維修總額、七成由業主支付的發放機制可共同承擔責任,實情卻是房屋局驗收過後工程才出現貨不對辦問題,公司收足款項後即“拍拍屁股”置諸不理,事後一旦出現質量問題何從追究?只能入稟法院解決。讓人質疑房屋局的可信程度有多高?其監管能力有多強?
陳德勝建議完善資助法規,將審批項目的角色從房屋局抽離,成立另一獨立部門負責審批工程報價、材料等,確保公務人員不參與於工程公司中,體現陽光政府的施政理念,提高審批透明度,以示公允。否則即使擴大資助範圍,也只會變成更多“油水”的肥田。
清晰業主會權責
為防止業主委員會與工程公司“串通”牟利,必須清晰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權利和責任。陳德勝指,規管經濟房屋分層所有人大會的四一/九五特別法早已過時,現時經屋群日趨龐大,但大會主席團仍沿用僅需三名管委會成員組成,即可代表所有業主的做法,只會加強法院訴訟的壓力和公共利益的風險,必須改革。私人樓宇中的業主委員會由成員之間互相監督,卻對身份的權利和義務不甚了解,既然房屋局協助成立並承認其合法地位,則有必要對成員普法教育,明晰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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