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人需要戶外活動
受先天條件和政策不全的限制,殘障群體在學習、工作、參與社會上往往遇到挫折,要讓他們融入社會,提升生活素質及自力更生,需要家人永不言棄的支持和協助外,更需要政府及社會為他們創造機會,讓他們參與社會活動,甚至透過體育競賽、就業等渠道融入社會。
殘障人士智力或身體雖有缺陷,但他們不少也有體育運動方面的天賦,尤其是智障人士,近年本澳也有不少智障運動員經常代表澳門出外參與國際賽事,屢獲佳績。體育競賽令智障人士找到努力的目標,生活也變得更有自信。不少殘障人士平日也希望透過適當的運動,鍛煉身體、接觸社會。可惜本澳無論在交通、場地設施和導師方面均未能回應殘障人士外出和運動需要,談了幾年的無障礙巴士服務,有輪椅使用者直言“由頭到尾都冇改善過,好多巴士斜台用唔到”,戶外公園、休憩區往往有石級或斜路,沒有家人協助,不可能進入使用。
雖然近年隨着復康服務的發展及弱健共融訊息的宣傳推廣加強後,家人較願意與殘障子女或家屬參與社區活動,接觸社會。體育運動及其他類型的社區共融活動,有助消除社會大衆對殘障人士的歧見,值得支持和鼓勵。但畢竟是一次性的活動,要真正照顧殘障群體日常的運動需要,針對性的場地、設施和出行條件的改善,仍有很多工夫可下。
悅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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