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認同規範質詢
【本報消息】口質、書質日後會否經主席批示後,再向傳媒發佈?有議員未有答案,有議員則表認同,若交給政府及對外公佈出現兩個版本,的確不合理。
對於會否調整質詢對外發佈的時間,議員何潤生未正面回應,稱質詢是議員監督政府的手段,重點不應放在主席已作批示否。但相信統一規則會更方便議員共同遵守。議員區錦新則稱,向來遵守“先批示後公佈”的做法,故較慢對外公佈質詢。認為“若出現交給政府及對外公佈是兩個版本,的確不合理”。
何潤生並稱讚,質詢講解會有助議員及議員助理更清晰質詢格式,更有效監督政府。區錦新則指出,議員就同一事項提出多次質詢,多因為政府答覆“遊花園”或選擇性答覆。強調議員珍惜質詢機會,不會濫用。並認為就同一事項發問存在討論空間,因為有些事項之間是有關聯性,故需多個方向發問。
冒犯詞語不宜再用
法律顧問引用區錦新的書質例子,指引文出現“官商勾結、官官相衛”等字眼,並非書質重點,亦屬於冒犯性詞語,不符議事規則不宜再用。區錦新強調,不會為提出書質縮窄說話尺度,但若不用這些詞語亦能達到質詢政府的目的,調整亦非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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