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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經屋申請逾兩萬宗

2014-03-05 00:00

截至上月廿八日,房屋局累計接到二萬○四百多宗第二期經屋申請。

    本月十七日截止   房局籲盡早交表

    二期經屋申請逾兩萬宗

    【本報消息】房屋局訊:房屋局現正展開二○一三年第二期經濟房屋申請,申請期至本月十七日,有意申請者請盡早,莫集中在期限結束前最後兩至三天提出,以免影響輪候時間。截至上月廿八日,房屋局累計接到二萬○四百多宗經屋申請,其中家團申請為一萬二千二百多宗,個人申請則有八千一百九十多宗。

    按照《經濟房屋法》規定,申請人不得在多於一份的申請表上出現。曾參加刋登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第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的公告所指的於二○一三年三月廿七日至六月廿六日開展的取得經濟房屋一房一廳的申請家團或個人申請人,須放棄上述申請,才可重新提出申請。

    房屋局亦呼籲申請者應先仔細閱讀有關申請須知,以及參考申請表範例,在遞交申請表時,須遞交已填妥之申請表,並須出示每名家團代表及成員之身份證明文件證明正、副本,避免補交文件。此外,經屋申請設有收入下限及上限,以及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倘屬於“零收入”即不符合申請資格,同時申請人需符合《經濟房屋法》的一般申請要件。

    此外,申請表所填報的資料均須確實無訛。若作虛假、不確實或不真實的聲明,或使用欺詐手段,則取消申請資格,並兩年內不得參加經屋申請,且按刑法規定予以處罰。若已獲許可取得單位及簽署買賣預約合同,可由房屋局主張或由法院依法依職權宣告買賣預約合同無效,並由房屋局將根據法律規定轉售單位。

    考慮到人流安排,經屋申請及查詢安排在房屋局側面停車場進入,中午不休息,並新增接待櫃台,加派人手以疏導人流;同時,設置兩個關愛櫃台,為長者、孕婦、傷殘人士等有需要人士提供協助。而非經屋申請,或一般服務安排在房屋局正門右邊進入之接待處辦理。兩個接待處同時運作,以期滿足居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