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朝區打死少年案續審
兩被吿口供與前有出入遭法官質疑
【本報消息】皇朝區“監生”打死十五歲少年案昨日續審,完成第五及第六名被告自辯。兩人依然無法解釋打鬥起因,但誰人參與打死者卻出現兩個版本。昨日作供將“紅毛強”及“青檸”排除在外,早前的口供卻指打人者有“紅毛強”、“猩猩”及“青檸”,並言之鑿鑿,惹來法官質疑。案件押後月底續審。
十五名男被告依次姓李(綽號“紅毛強”,廿一歲,散工)、姓談(“猩猩”,十九歲,無業)、姓胡(“肥仔”,廿三歲,賭場公關)、姓郭(二十歲,舞台搬運散工)、姓方(十九歲,廚房學徒)、姓歐陽(十九歲,廚房學徒)、姓關(十九歲,舞台搬運散工)、姓陳(“青檸”,十八歲,學生)、姓劉(十八歲,學生)、姓何(二十歲,當舖學徒)、姓林(廿一歲,學生)、姓陳(十八歲,學生)、姓容(十九歲,學生)、姓黃(二十歲,學生)、姓周(二十歲,燈光學徒)。
繼上一堂“紅毛強”、“肥仔”及郭答辯完畢(“猩猩”選擇保持緘默),昨日續由方陳述案發經過。方稱,“紅毛強”衝上卡拉OK房喊“猩猩”被打,方二話不說便衝落樓,復見“猩猩”及六名陌生人圍毆死者,便打埋一份。此時死者已被打至無力還手,僅用手護着頭。方見勢色不對,調頭就走,逃跑中途遇見歐陽,但打鬥仍然持續。與歐陽埋完單就跑到金沙賭場等的士,過了一會周前來會合。
惟方的供詞引起法官質疑。因他早前在刑事起訴法庭作供時指被告“紅毛強”、“猩猩”及“青檸”(第八被告)有份打死者,並清晰指出沒參與打鬥的人,昨日作供指打死者的被告僅餘“猩猩”。方解釋因為當時太多人說以上三人有份,故最初作供時便說了三人的名字。
同樣地,當天的壽星仔歐陽,昨日所言與早前口供亦有出入。昨稱當時其追打一人,後來見“紅毛強”、“猩猩”及“青檸”站在死者位置,另有兩至三名陌生人打死者。早前口供卻言之鑿鑿,指上述人不斷用腳踩已躺在地上的一名男子頭部,多次提及“用腳踩一年約十六歲,滿口鮮血的男子”,離開時回望,見“一男子拿起一狀似人頭撞向地下”。歐陽辯稱“唔記得、唔知”。
案情顯示,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晚上約十一時,被告一方到皇朝區一卡拉OK消遣。與他們同行的少女到死者的卡拉OK房玩樂逗留,引起“紅毛強”不滿。“猩猩”及“肥仔”到死者房間“踩場”,並毆打死者。有人不甘受辱,致電同夥到卡拉OK門口與對方“講數”,雙方再發生衝突。死者被打至倒地後,續遭多人襲擊至重傷,送院搶救不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