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院續審皇朝毆斃少年案
目擊證人指兩主犯襲擊死者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續審皇朝區打死十五歲少年案。多名證人作供時表示目睹“紅毛強”及“猩猩”向死者施襲,亦有證人指證“肥仔”,但不認得其餘被告。死者母親昨出庭表明不向各被告索償,“賠幾多錢畀我都冇用。”
人死賠錢有何用
最後一名被告、第十五名被告周某自辯時稱,目睹首被告“紅毛強”及第五被告方某走向死者,但沒留意誰人襲擊死者。早前口供為何提及“紅毛強”、方某及第七被告關某與十多人一同毆打死者?其解釋當時誤會關某打的人是死者,自己亦在打人,不可能清楚留意。
案中死者家人沒提民事損害賠償。死者母親昨日一身素服出庭,當法官向她解釋日後可提民事索償,她回應稱:“我覺得賠幾多錢畀我都冇用。”有律師表示所有人都為其子去世感到悲傷,希望她堅強活下去。
當晚兩幫人在卡拉OK門口打鬥時,有三名途經目擊的少女出庭,俱指證“紅毛強”襲擊死者。有兩人能指出“猩猩”打死者,譚姓少女稱目睹第三被告“肥仔”用腳踢死者頭部,其後再踹了一腳。並見到被告周某在場,但不肯定其有否參與打鬥。
談判破裂再起衝突
花名“金毛”的證人稱,當晚已聽聞因“爭女”引發衝突,“紅毛強”無故衝入房打死者,朋友着其幫死者“還拖”。到場後與“猩猩”及一女子談判,“猩猩”承認打死者,惟最終談不攏,繼而動武。“紅毛強”緊接現身,又有十多人來勢洶洶,從卡拉OK衝出來,死者方見形勢不利,立即四散。他只見“殺手”被追打。有死者的朋友稱,見到“猩猩”在卡拉OK房打死者,但另一證人則指是“紅毛強”,其並用玻璃杯擲向死者,印象中“猩猩”在場。
案情顯示,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晚上約十一時,被告一方到皇朝區一卡拉OK消遣。與他們同行的少女到死者的卡拉OK房玩樂逗留,引起“紅毛強”不滿。“猩猩”及“肥仔”到死者房間“踩場”,並毆打死者。有人不甘受辱,致電同夥到卡拉OK門口與對方“講數”,雙方再發生衝突。死者被打至倒地後續遭多人襲擊至重傷,送院搶救不治。聆訊今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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