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政府分析廉署報告認為,交通事務局在選擇新巴士服務模式選擇適用法律制度時存在偏差,導致巴士合同出現瑕疵。法務局局長張永春接受傳媒訪問時沒有正面說明瑕疵的內容,但強調這些偏差和瑕疵不代表整個行為是非法行為,亦不代表合同條款規範的內容和現正運行的服務全部變成非法的狀態。
被問及政府使用的字眼為何與廉署所說的明顯違法不同,張永春解釋,違法會令人自然想到刑事、非法及不當的情況,大家要謹慎使用,但重申政府認同廉署報告的結論和觀點,看法沒有分歧。他又稱,不覺得今次事件對特區政府的法治構成損害,反而覺得法律問題愈辯愈明,不論對特區政府、政府提供的服務及制度完善都有好處。(黃翠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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