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歌手恭碩良涉嫌襲擊醫生案件,中級法院分別裁定檢察院及恭碩良部分上訴得直,案件發回初級法院重審。
中級法院指出,原審法庭判處恭碩良侵入限制公眾進入地方罪名不成立,存在判案依據互相矛盾,既已證實被告是在未獲允許及沒理會保安員勸告下先後進入診室,但又認為醫院工作人員容忍被告行為。
至於原審法庭判處恭碩良加重傷害他人罪名成立,中級法院指出,被告已在答辯狀內辯稱全因醫生違反醫療程序和違背醫德才導致他情緒激動,若屬實便可減輕傷害他人身體的處分;但原審法庭沒有判定是否事實,僅以醫院的調查便得出醫務人員沒有任何違規的結論。中級法院決定將恭碩良涉嫌侵入限制公眾進入地方罪及是否具備減輕處分情節,發回初級法院重審。(李芬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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