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初級法院裁定澳門電訊網上商店錯誤顯示手機售價後取消訂單,毋需賠償。
案情顯示,澳門電訊的網上商店在去年3月19日將某部定價近6000元的手機錯誤顯示價格為500元,案中原告購買10部手機並透過信用卡付款後,被告知訂單不成立並取消訂單,原告要求索償5萬元和其他費用。法官指出,澳門電訊在當日上午已發現網站顯示錯誤,但直到同日傍晚才改正,原告在此期間已獲確認交易,購買合約不得被撤銷;但即使如此,由於原告沒有提供任何有關損害的証明文件或資料,亦未能透過聽審證實相關損害事實,故此不接納原告的訴訟理由及賠償請求。(黃嘉靜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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