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交通事務局將繼續使用維澳蓮運資產3個月,同時尋找新的營運商或其他可行方法。
公用事業關注協會理事長鄭仲輝建議政府藉此契機,將問題改正。他又形容政府在未解決新巴士服務模式法律問題前,再招標由新的經營者營運是好危險的事,提醒政府尋找新營運商時,要注意新的合同不可牴觸法律,或與現時2間巴士公司的條件有大差異。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高岸聲則建議重新招標或評估巴士服務模式,並相信在3個月內找到新的營運商機會不大,未來由現有2間巴士公司分擔維澳蓮運的巴士路線亦是方法之一。(梁寶欣 葉永貞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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