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噪音法法律草案沒有以分貝釐清社會生活噪音的標準。環保局局長張紹基不認同沒有分貝標準便不能執法,環保局會汲取過去跟進市民投訴的經驗,會聯同治安警察局制訂流程取證機制,希望合理暢順執法。他解釋,社會生活噪音是突發性和比較複雜性,過去好多投訴都是由滋擾性引起噪音,且9成發生在晚上,所以對社會生活噪音制訂時間性限制。張紹基強調,法案給予政府執法權,但不能單靠噪音法解決社會問題,環保局未來會聯同房屋局和民署提升公民教育。環保局在2012年接獲5,085宗噪音投訴個案,其中6成6是社會生活噪音,2成4是建築工程噪音。(黃翠婷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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