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籲依時退還執照
期滿續經營罰款兩萬五
【本報訊】交通事務局已向今年到期的
個具年期的士執照持有人發出信函,通知有關人士於指定日期前到交通事務局辦理執照退還手續,期間,已有執照持有人查詢退還手續事宜。局方呼籲即將到期之的士執照持有人留意有關執照到期日,並須依時辦理執照退還手續和申請註銷車輛等事宜。
特區政府於
年至
年間發出的
個具年期的士執照中,第一批共
個將於今年
月至
月陸續到期,當中
個於
月到期,首個到期之的士執照到期日為
月
日。按照交通事務局對到期的士之處理程序,的士執照持有人於執照到期日之翌日上午指定時段內,須將有關的士送交到交通事務局位於何賢紳士大馬路之汽車檢驗中心,並向局方人員提交的士執照正本、登記摺正本、車輛識別號牌及車輛註銷申請文件。而交通事務局會協助送檢人對的士車輛進行識別移除,並向送檢人發出“非營運車輛”標示,讓其放置於車輛車頭位置,以明確相關車輛為非營運車輛。倘執照持有人聲明有關的士已報廢或計劃作車輛報廢處理,則須即時或於辦理有關手續之
日內向局方遞交車輛報廢證明文件。
局方重申,按照具年期的士執照公開競投之相關批示規定,有關執照期限屆滿後不得延期,若已到期之的士客運經營執照繼續經營的士客運業務,可根據《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第十四條第一款
項規定,處以澳門幣
罰款。交通事務局亦已將今年到期之的士執照資料送交治安警察局,並與該局保持緊密聯繫,如發現有屆滿的士執照年期之的士繼續營運,會依法作出檢控。公眾如對辦理的士執照退還手續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交通事務專線
查詢。
陳海帆:政府致力強化廉政建設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昨(
)日強調,特區政府一向重視廉政建設,特別是公務員團隊的廉潔,現時已有制度預防及打擊貪污行為,政府今後將加大監控力度和強化制度建設。
廉政公署日前發表年報,內容提到有公務員涉嫌違法,陳海帆對此表示痛心。她重申,政府非常重視廉政建設,相信絕大多數的公務員都是奉公守法;政府今後除了加大監控力度,強化制度建設外,亦會通過各種渠道,向公務員廣泛宣傳廉政訊息。
在行政範疇上,政府會檢討行政程序和制度,考慮從中加入廉政的元素,並與廉署保持良好溝通,聽取署方的意見。
陳海帆續指,第四屆政府運作以來,行政長官與她已多次探討公務員制度的改革,特別是加大對公務員的人文關懷,包括如何關懷基層公務員,更好地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政府今後在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的改革中,會把關懷基層公務員的部分放在優先次序。
她又稱,政府希望透過一系列的制度改革,提高公務員士氣,並杜絕貪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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