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梅(右二)表示,食肆油煙排放若不自律將被罰款,若複檢未過關或被「封鋪」。(劉凱輝攝)
市面食肆油煙味難頂,困擾市民日常生活,民署行政執照處處長李春梅昨日表示,食肆領牌前後,政府會檢查食肆抽氣及排煙設備,一旦發現不合規格,將處以罰款並要求即時改善,若複檢仍未能過關,有可能會被下令停業改善。
李春梅昨日出席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時稱,民署明白市民關注食肆油煙排放問題,食肆在領牌前,政府跨部門委員會將檢查食肆排煙和除味設施,食肆若不自律處理排油煙事宜,一經查獲會被罰款,若食肆在當局複檢時仍未改善,很大機會被「封鋪」,要全面改善後才可解封營業。
民署可處罰旅巴阻路
她又指出,若食肆外泊滿旅遊巴,因而阻塞路面交通,以及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市民可向民署投訴,民署將引用《公共地方總規章》處罰違規者。另外,她提到,食肆若更改餐牌需向民署通報,以確保消費者可明碼實價光顧,對食店在強制假期或因「三工」臨時加價,如未及時通報,亦需在食肆當眼處貼上告示,讓消費者知道加價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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