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文(中)表示,今次修法主要為解決行政問題,完成局部修法後,將再全面檢討《經屋法》。(袁金秀攝)
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一般性審議及通過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建議採取先抽籤、後審查模式,以節省居民上樓時間。多位議員批評現行《經屋法》問題多,促當局全面檢討,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稱,今次主要為解決行政問題,完成局部修法後,將再全面檢討該法。
羅立文表示,今次局部修改《經屋法》旨在加快審查速度,因前年12月開展的1,900多戶型經屋單位申請,收到42,000居民入表申請,部門審查面對嚴峻困難,需提升行政效率,加快審批速度。
房屋局局長楊錦華表示,按現行先審查、後抽籤制度,需兩年半才完成審批,估計修法後,前年開展的經屋申請可省時15個月完成審批,讓申請家團及早知道有否機會上樓。他強調,今次修法是長遠政策,非僅為目前42,000申請家團。重申修法純粹改變初審程序,無改變現行經屋法的核心制度。
分組輪候具效率
針對有議員希望,恢復計分輪候制,他回應稱,本澳公屋供應量不足,但排隊人多,計分輪候制令輪候隊伍很長,並出現「舊隊唔散,新人入唔到」情況,認為分組輪候制較具行政效率及便民;他表示,政府今年將開始研究引入新類別房屋,爭取明年公開諮詢。
有議員反映,不少市民入伙多年仍未做契,他表示,永寧經屋已完成做契程序,湖畔大廈2,700個單位預計在年中開始做契。羅立文稱,政府仍在考慮 是否為現有經屋,如湖畔大廈先做臨時契再做永久契,坦言「做兩次功夫,要考慮值唔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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