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法》去年3月生效後,政府認為有助打擊霸地行為,但議員昨日卻發現法案存有漏洞。(資料圖片)
唐曉晴稱,本澳新樓買賣多數採樓花方式,若相關土地被收回,勢必引發社會巨大震盪。(澳門電台圖片)
立法會議員歐安利、黃顯輝及唐曉晴,昨日在立法會議程前聯合發言稱,本澳不少批租土地即將到期,不少個案因批給未轉為確定,而無法按新《土地法》自動續期,唐曉晴稱,事件或影響因批則緩慢,令工程受阻土地,若該等土地推售樓花,買家向銀行貸款,而土地因此被收回,勢必衝擊成千上萬小業主。
唐曉晴發言時建議,先制定過渡規範處理相關個案,然後再檢討《土地法》,因本澳很多土地是上世紀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批出,而批租期一般為25年,故今年及之後數年將是土地批給期滿的高峰期。
他又指收到坊間消息稱,不少土地建築工程已完成大半、甚至完成上蓋,但短期內難通過驗樓及取得入伙紙,該等個案,不乏批給期限即將到期者,按《土地法》規定,批給期限屆滿又未到續期,或導致土地被收回。
批則緩慢拖慢發展
他指出,過去數年,當局的城市規劃和批則工作緩慢,不少批則甚至被擱置,而土地利用的推進取決於政府配合程度,在這情況下,有很多建築項目因此幾乎停頓,故工程延遲未必歸責土地承批人,無論新、舊《土地法》規定批地期間時,都沒有對不可歸責承批人情况作特別處理,形成法律漏洞。
他稱,本澳新樓買賣多數採樓花方式,並向銀行貸款,若相關土地被收回,勢必引發社會巨大震盪,成千上萬小業主將受衝擊。
他們認為,從立法與技術角度看,正確做法是先行制定過渡規範處理相關個案,然後再檢討新《土地法》,建議非為小眾利益或單一個案解決,而是面對法律漏洞或考慮不周時,不得已採取的補救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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