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慧琪稱,若家長無盡義務安排子女就學,當局不排除引入罰則。(黃曉南攝)
教青局教育廳廳長梁慧琪表示,當局一直有定期發掘學生輟學個案,現時有數十宗個案仍未能聯絡上,當局會以不同方法與相關家長及學童溝通,並向身份證明局索取個人資料等進行聯絡,如寄信、電話及上門到訪面談等,而駐校學生輔導員亦會輔導及轉介有需要青少年,儘量安排學童能繼續接受應有的教育。
梁慧琪上周六出席「社區動融:把教育融入生活,讓我能融入社區」推廣日活動時,被問到本澳學生輟學個案及情況時回應稱,適齡學童都有就學權利,若家長無履行義務讓子女上學,不排除修改《義務教育制度》法規,引入罰則,處罰沒有履行責任的家長或監護人。
根據第42/99/M號義務教育法令,對凡年齡介於5至15周歲未成年人實施強制普及教育,處於上述年齡未成年人,家長有義務安排其入學,而特區政府和學校則有責任保障未成年人,接受適合其身心健康發展的教育機會和完成義務教育。
針對早前三育中學舉辦義工活動,有鼓勵學生就活動捐款之嫌,她稱,該校或在中、英行文上有差別,而令人誤會捐款有助留校,當局支持學校舉辦能幫助學生成長的慈善活動,並以教育為先,如涉捐款須以自願為原則,該校為免有任何誤會,已全數退回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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