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經濟局、民署、法務局昨早舉辦「關於認定違法博彩廣告的指引」解釋會。會上,經濟局副局長戴建業表示,去年中以來,進行450次巡查,發現316個違法博彩廣告,其中15個持民署及海事及水務局發出的合法准照,現正進行註銷准照程序。他強調,這些違法廣告有301個沒有向相關部門申請准照,或尚未批准准照就張貼,他呼籲所有廣告未批准前不要張貼。
解釋會於昨早十時假國際銀行大廈7樓會議室舉行,經濟局副局長戴建業、經濟活動稽查廳代廳長鄺信昌、工商業稽查處處長梁仕仁、民政總署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部長馮惠星、法務局法律草擬廳代廳長何彩盛主持會議,近百位業界代表參與。
鄺信昌介紹指出,違法廣告以博彩活動為主要信息,具體包括展示賭具或賭場內任何場景的廣告;提供含有博彩技術或博彩賠率的資訊廣告;推介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博彩方式的廣告;須透過參與博彩為前提取得特定利益的行為,如抽獎活動廣告須先參與博彩活動等;含糊或暗示方式製作隱含吸引他人參與博彩廣告。不違反博彩廣告情況:包括電話簿黃頁廣告、博彩業或博彩中介人業務者支持或贊助屬公益、贊助體育活動、舉行演唱會、酒店內貴賓廳招牌及對娛樂場地址之標示及指示。戴建業則補充,指引訂明「透過掩飾、含糊或暗示等方式吸引人參與博彩的廣告,均定義為違法博彩廣告」,局方會結合平面廣告和互聯網分析。
在會上,有的士業界人士稱,的士廣告由民政總署審批並獲得准照,質疑為何仍被監控。戴建業解釋,民署當時發出准照是基於平面廣告考慮,經濟局後來發現內容涉及的網站有博彩成分,這種情況下需執行行政處罰程序,又因獲得民政總署發出准照,為此需註銷程序。他強調的士及旅遊車車身的廣告必須向相關部門申請才可張貼,未批准前不可張貼。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