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於一九九八年加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二零零一年一月特區政府發佈第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針對澳門二零零九年提交的第二次定期報告的意見指出:「委員會以前提出了制定一項實施《公約》的全面行動計劃的建議(
現時本澳保障兒童的相關法例較為分散(詳見附表),欠缺全面的兒童政策,沒有全面的資料收集系統,兒童數據資料分散於不同部門,無法科學系統地檢視兒童發展狀況。
因此,議員陳虹提出質詢:
一、澳門關於《兒童權利公約》的執行情況怎樣?有何改善之處?
二、考慮到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要求,以及本澳社會的急速發展,當局會否制訂全面的少年兒童政策,並制定具有明確目標和協調行動的計劃?
三、當局會否考慮建立「澳門兒童數據資料庫」,對資料進行分析,以對制訂兒童政策和個案跟進起到促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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