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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大哥哥原來是「基魔」 九歲男童遭學長三度性侵

2015-06-09 07:00

 

司警發言人譚永強(左)指,案件已通知教青局,並呼籲家長加強與子女溝通,讓他們認識正確性觀念。(黃曉南攝)  

擔任足球班助教的19歲高中生,上周六涉嫌對年僅九歲的男童進行「重要性慾行為」被捕。(黃曉南攝)  

九歲小學生去年參加學校舉辦的足球班時,認識案中疑犯,之後更對他言聽計從。(陳兆剛攝)  

 


注意,「基魔」入侵小學校園!北區一間中、小學同校園區,日前被揭發一名19歲高中生,在學校廁格與一名年僅九歲小學生,進行「重要性慾行為」,就在「要緊」關頭,遭一名駐校老師發現。

司警發言人昨日表示,高中生去年擔任學校足球助教期間,已對受害人「起痰」,多番示好獲受害人信任,終在今年4及5月在學校廁格飽嘗獸慾。事件中最讓人憤慨的是,疑犯除利用男童對他的信任,還摸清男童對性知識的無知,這對男童將來成長生活,構成磨滅不去的陰影。

司法警察局昨日舉行特別新聞發布會,公布一宗震驚教育界的重大風化案,事緣北區一學校上周六(6日)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舉報一宗發生在校內的「重要性慾行為」,由於受害人只得九歲,司警接報後高度重視。

案情透露,涉嫌性侵犯九歲男童的疑犯姓李(男性,19歲),本澳居民,與男童就讀同一學校的中學部,兩人年齡相差十歲,無論興趣或交友層面,本來「大纜扯唔埋」,但高中生去年擔任學校足球班助教時,終於與男童發生「交集」。

「大哥哥」終露狼相

高中生發現男童這「獵物」後,多番向他示好,又悉心教他踢足球技巧,經過數月「部署」,男童對「大哥哥」言聽計從,至今年4月,高中生藉周六下午足球班之便,在廁格對男童下手,首先要男童對他按摩,然後反過來替男童按摩時,乘機愛撫及親吻他身體,由於男童對性知識一知半解,加上對「大哥哥」信任,於是在毫無反抗情況下,給「基魔」學長飽嘗獸慾。

機警老師揭發醜行

高中生見男童經此一役後沒多大反應,5月時又施狼吻,至上周六下午足球班完結,高中生拖著上身赤裸的男童往廁格走去時,終被一名駐校老師發現異樣。老師在廁格外聆聽一會, 然後喝令他們出來,據悉,高中生當時正欲「霸王上馬」。

老師事後立即聯絡雙方家長,警方調查後對高中生控以「對兒童之性侵犯罪」,已移交檢察院處理。受害男童事後送院檢驗,初步無大礙,現停學在家休息。

陳虹:一宗都嫌多,必須嚴懲 周庭希:同性或異性,一樣重判

對於有校園發生駭人同性侵犯案件,教育暨青年局表示關注,並已聯絡相關家長及校方,為學生提供支援。教育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主任周佩玲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偶爾會在學生輔導服務中接觸到未清楚自己性取向的個案,她認為需要協助學生在成長過程中,確立正確性價值觀。

澳門中華教育會理事長兼立法會議員陳虹(下圖)認為,是次事件「一宗都嫌多」,相關行為不可原諒,應該嚴懲性犯罪人士。由於小朋友的反抗意識較薄弱,政府亦應加強宣傳《兒童權利公約》。她又促請政府考慮制訂全面的少年兒童政策,制定具明確目標和協調行動的計劃,以至建立澳門兒童數據資料庫,相信對制訂兒童政策和個案跟進,起到促進作用。

澳門彩虹同志權益關注組發言人周庭希(下圖)指出,無論男女、同性、異性的案件,法庭都應以同樣的角度去衡量及判決;雖然香港的法律對同性罪犯罰則較異性罪犯高,但澳門1996年已修訂相關法律,一視同仁,不會因為同性還是異性而重判或輕判。

力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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