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在《仔中央公園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中批評:耗資近五億元的仔中央公園項目,設計馬虎、施工監工不到位,以及驗收草率,有近五十項工程缺失,存在安全陷阱;更指工務局對工程進度監管完全失控、監管無實際意義。報告亦批評工務局既沒有認真徵詢用家部門意見,亦無重視跟進和落實用家意見,且在施工階段單方面更改設計,導致出現後加工程。
報告亦列出了中央公園項目的多項不合常理的事項,包括泳池牆壁沒有去水槽等低級錯誤、監理公司應該提交的四十份報告竟欠交三十三份、承建商提出延期申請三次,最後兩次分別於法定工期完結後二百九十二日及五百三十五日才提出,且沒有依法提交更新工作計劃;以及工務局在工程存有多項缺陷情況下仍違法臨時驗收等等。
審計報告揭示中央公園項目,無論工務局、設計公司、承建商和監理公司都存在明顯失職、監管不力,甚至有互相包庇之嫌。相關情況在本澳公共工程並不罕見,更進一步印證本澳公共工程例必超支、延期、工程缺陷多多、驗收後仍要不斷修修補補等陋弊不斷的根本所在!
為此,議員關翠杏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由於《仔中央公園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工務局、設計公司、承建商和監理公司在項目中都存在失職、監管不力,甚至有互相包庇之嫌。因而,社會公眾亦對相關部門及公司機構的廉潔誠信度產生質疑!特區政府會否就當中是否存在貪腐、瀆職或行政違法的行為等情況,交由具相關責任的部門作出跟進調查,並向公眾交待調查結果?
二、近年本澳公共工程設計和質量均屢受社會批評,其中一個關鍵原因是本澳公共工程建造缺乏用家評鑑機制,而用家部門和使用者之意見沒被足夠重視。審計報告更直指工務部門對用家意見僅作「耳邊風」,對此,當局有何機制確保用家部門及使用者的意見在公共工程設計和施工時得到重視和落實?
三、公共工程項目投入使用,能否符合用家要求是關鍵所在,然而,過往卻沒有機制必須回饋用家意見,當局更沒有要求在評核中標公司評分中,加入考慮相關公司過往工程項目中所獲得的用家評分的優劣分類。為回應今次審計報告所指的缺憾和不足,當局會否在今後公共工程項目中確立用家評鑑機制,並藉以作為設計方、承投方和監理方今後參與公共投標評分的重要參考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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