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明指出,今次事件是一個契機,讓社會探討如何制定醫療事故鑑定機制。(鄭健勳攝)
高志文認為,保險制度須與《醫療事故法》「雙軌並行」才可更完善保障醫務人員。(鄭健勳攝)
針對醫務界最近在報章連發七篇「大字報」式聲明,質疑法院一宗醫療糾紛裁決,有市民昨日在《澳門論壇》表示不滿今次醫界行動消極及「威脅」市民。有律師則指出,涉案裁決無法律爭議,事件亦不衝擊司法獨立,但認為是一個契機,讓社會探討制定權威醫療事故鑑定機制。
律師何金明指出,今次事件是一個契機,讓社會探討如何制定醫療事故鑑定機制,醫患雙方亦應研究,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他稱,有關判決程序無任何爭議,完全是依法處理,連日來的聲明亦不會衝擊本澳司法獨立,但醫療機構、市民及法院,對事實判斷未必一致,應尊重法律賦予法官依法審判職權。
保險賠償需與法案同步
衛生局醫生協會理事長高志文強調,發聲明並非衝擊司法,希望社會明白醫務人員對醫療行為要負刑責的隱憂,故未來有需要成立權威的醫療事故鑑證小組。
他稱,保險賠償亦需與《醫療事故法》同步,否則,醫生會傾家蕩產,鑑於世界各地醫療水平不同,希望未來或有外地專家來澳,是針對醫療個案評鑑,而非評定本澳醫療水平。
街總社會服務辦公室助理協調主任褟紹生認為,邀請外地專家來澳進行異地鑑證,可免「醫醫相衛」,由於本澳未有《醫療事故法》,故法院只能以《刑法典》判決。
有現場發言市民稱,醫療團體今次行動消極,似威脅市民,認為業界應檢討自身不足,亦有市民表示,即使駕駛者也買保險,保障自身及他人,但現時的《醫療事故法》文本卻未包括保險制度。
高志文亦認同,保險須與《醫療事故法》「雙軌並行」才能更完善保障醫護,但何金明認為,雖然現時草擬法案未包括醫療人員持證上崗及第三者保險制度,但認為將法律分開立法,可加法案立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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