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執業大律師洪榮坤指,若「飛轆」只對汽車或其他物件造成損毁,不涉刑事控罪,但可從民事索償,並按損毁程度向保險公司申報,若有人命傷亡,則由檢察院根據調查所得證據,判定追究所屬維修車輛公司的工人,還是駕駛者的過失。
澳門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理事長湯澤森(上圖)稱,通常輪胎損耗或漏氣時,則需要找汽車維修員檢查,一般會以機器四轉的轉速,拆除或裝合輪胎的螺絲帽,「通常上實晒啲螺絲帽後,會愈行愈實」,是次意外或有可能機器轉速不足導致多個螺絲帽沒有「上實」,在行車後一段時間,螺絲帽才會「愈行愈鬆」,導致「飛轆」發生。
湯澤森及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馮金水呼籲駕駛者,特別駕駛重型車輛人士,需要定期到汽車維修公司檢查車輛零件有否損耗,避免在公路發生意外,累己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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