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意外有賠償
【本報訊】
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勞工保險範圍擴大至八號風球期間上下班的法案。法律實施後,當本澳懸掛八號或以上風球,僱員上班前和下班後各三小時內直接往返住所和工作地點途中發生的意外列入工作意外範圍。
有議員關注跨境上下班涉及的保險問題,金管局行政委員會主席丁連星表示,新法規定的受保範圍只限於澳門住所來往工作地點。有議員亦關注有保險公司故意拖延賠償,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表示,法律實施後會緊貼執法情況,對保險公司有跟蹤機制,直接向他報告。
法律實施後,保費增加百分之零點二五,遇爭議時由衛生局指定第三名醫生加入會診,相關損害賠償由保險公司或僱主每十五天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梁維特表示,會做大量法律宣傳工作,讓僱員瞭解個人權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