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電(記者林暉)】記者23日從全國人大常委會農業法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上了解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農業法執法檢查。
農業法是農業方面帶有基本法性質的一部法律,該法1993年7月通過,2002年進行了修訂並於2003年3月實施,此後分別於2009年和2012年進行過二次修正。全國人大常委會持續關注“三農”工作,自農業法頒布實施以來曾先後8次對農業法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本次執法檢查將在全面了解法律實施情況的基礎上,重點檢查保障糧食安全、保障大宗農產品供應、建立農產品目標價格制度及主要農產品進出口情況,健全“三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整合和統籌使用涉農資金、完善農業補貼政策、完善農田水利建設管護機制情況,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落實公益林補償政策、建立重要水源地和蓄滯洪區生態補償機制情況,強化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職責、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情況等。
通過執法檢查,督促法律實施主管機關改進工作,推動中央關於繼續強化農業基礎地位、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提升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優化農業結構、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要求的落實,促進農業農村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執法檢查組分為4個小組,於今年4月下旬至9月分赴河北、遼寧、福建、山東、湖北、廣西、四川、陜西、新疆等9個省區進行檢查。同時,委託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東、雲南8個省、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業法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10月下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將聽取關於檢查農業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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