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通過法律案實行憲法宣誓制度。(互聯網圖片)
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昨日開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根據草案,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一府兩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包含國家主席及國務院總理,正式就職時須公開向憲法宣誓。不過,草案暫未將全部公務員納入該制度的適用人員範圍。草案提出所有宣誓人員適用統一的65字誓詞:「我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憲法職責,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忠於祖國,忠於人民,自覺接受監督,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鬥。」此項措施於十八屆四中全會時提出,要求國家公職人員在任職時向憲法宣誓,是世界多數國家普遍採取的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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