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有意推出重鎚手段,多方面禁絕香煙!行政會昨日公布修改《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草案,建議事項非常嚴苛,除娛樂場全面禁煙外,連巴士站十米範圍內,亦不准吸煙,電子煙同樣禁絕;賣煙地點,不能讓顧客看見煙包,只能出示香煙資訊;至於加大罰則及大幅調升煙草稅項,更在意料之內。
有博彩業團體憂慮政府的「猛政」定得太死,會有反效果;有立法會議員更擔心,若連賭場這特殊行業都不能設立吸煙室,預計至少5,000名博彩從業員失業。一場現代版「鴉片戰爭」,已悄悄拉開帷幕……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律草案,發言人梁慶庭及衛生局局長李展潤昨日介紹修改內容。梁慶庭稱,草案建議擴大禁止吸煙地點,規定不允許在娛樂場吸煙,不允許在煙草製品專賣店設置的吸煙室吸煙,高等教育場所室內外及院校集體宿舍、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十米範圍內,亦全面禁煙。
禁煙影響經濟是假設
對於賭收與禁煙的關係,李展潤回應,全面禁煙影響本澳經濟只是假設,衛生局是以市民健康為前提,經過長時間調查及分析後,認為娛樂場現階段適宜全面禁煙。目前控煙督察有40多名,未來將增加20名配合擴大控煙工作,當局亦會加大預防吸煙的宣傳教育。
澳門禁售電子煙
梁慶庭續稱,考慮公共衛生及參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有關報告,建議引入電子煙使用的法律框架,在法律所定的供集體使用地點,禁止使用電子煙,禁止在本澳售賣電子煙,不過,暫時不會限制以個人用途從外地攜帶電子煙回澳。
建議禁止陳列煙草製品
另外,草案規定,禁止在銷售地點陳列或展示煙草製品,包括固定銷售地點及流動銷售者,超市等零售商亦只可以張貼出售煙草種類和價錢的資訊。至於煙草製品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僅可在銷售地點內展示,不能從銷售地點外看見該等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尤其不能透過陳列窗看見該等價格標記及價格牌。
梁慶庭表示,增加煙草稅會透過消費稅規章處理,在提出修訂《控煙法》 時,政府已同步展開相關工作,收緊自攜煙草入境數量,短期內將提交立法會審議。
大幅調升違法罰款
草案最後建議,違法的處罰金額由現行的400元至10萬元,修改為由1,500元至20萬元,其中在禁止吸煙地點吸煙, 罰款1,500元;違反禁止向未滿18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罰款20,000元。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