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昨日就《國家安全法》和《憲法》宣誓制度舉行發布會。(CFP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表決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互聯網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表示,新《國家安全法》體現以民為本。(CFP圖片)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昨日表決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和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新版《國安法》是為因應國家安全形勢的變化做修訂,其中對政治安全、國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個領域安全任務明確定義,並首次將香港、澳門納入其中。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昨日舉行閉幕會,會議以154票贊成,零票反對,一票棄權高票通過《國家安全法》。以153票贊成,零票反對,兩票棄權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草案。
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鄭淑娜在記者會中表示,國家安全形勢日益嚴峻,各種可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增多,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問題凸顯。
在新的《國安法》中,國家安全的定義指的是「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統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鄭淑娜稱,這個定義非常明確,也不比一些國家的規定更廣泛。
擴及金融 網絡 海底 太空
此外,新法規定了有關維護外層空間等新型領域的國家安全任務,相比1993年制定的《國家安全法》範圍更廣,在原有的防範、制止和懲治叛國、分裂國家、煽動顛覆政權和洩露國家機密等罪行外,還觸及金融和經濟領域、糧食安全、能源、網絡資訊、宗教等領域,此外還包括外太空、國際海底區域及極地等。
夏立言:很不禮貌
而最受矚目的是,新《國安法》提及香港、澳門及台灣,首次將港澳台民眾的法律責任納入其中,該法第11條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台灣陸委會主委夏立言曾於「張夏會」中對此提出嚴正抗議,夏立言昨日表示,陸方作法「對我們很不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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