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澤武(右)表示,已初步完成法案審議,將編寫意見書,爭取今個立法會期提交大會表決。(劉凱輝攝)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修改《經濟房屋法》法案。會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現階段已初步完成法案審議,將編寫意見書,爭取今個會期內(8月15日前)提交大會表決。
陳澤武表示,政府提交的法案新文本改動內容不多,但已理順和清晰部分條文。委員會一致同意《經屋法》修訂「先抽籤後審查」制度,相信可提高審批效率,由三年縮短至約16個月,加快解決現有逾24,000個申請的排序和抽籤。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早前表示,按現行「先審查後抽籤」制度,2013年42,000多份申請表,要到明年底才能處理完畢,若採「先抽籤後審查」制度,房屋局一個月就可完成初步審查,既慳行政成本,又可讓申請人盡早知道結果並謀後著。
按「先抽籤後審查」制度,經屋申請期結束後,房屋局可根據申請表內填寫資料與聲明初步審查,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及條件。
經初步審查並獲接納的申請人,可按組別的優先次序排列(依舊是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若排列後名次相同則以電腦隨機抽籤排序,以制定申請人排序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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