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少澤表示,警方針對醉駕,一直嚴格執法,對修改法律並無特定立場。(黃曉南攝)
本澳針對醉駕毒駕刑罰過輕,更可以罰金代刑,近年被社會猛烈批評,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昨日表示,警方負責執法,提高罰則需社會共識,涉及相關修法範疇的三位司長經討論後,現階段仍未決定是否在今個立法會期修改法例,加重刑罰。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於昨日出席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四屆指揮及領導課程結業典禮,被問及醉駕毒駕會否提升罰則時回應透露,昨日曾與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召開工作會議,討論相關問題,三方都認為,現階段應先深入探討和搜集更多相關數據,再決定是否提高醉駕和毒駕罰則。
他稱,三司範疇之間,未有決定於今個立法會會期結束前,修改《道路交通法》,亦未決定修改時間表和修改內容。
警方對修法無立場
他續稱,治安警察局資料顯示,近期相關違規紀錄數字有下降趨勢,反映教育、宣傳及執法工作收效,始終該法律涉及民生及普羅大眾利益,需社會共識及慎重修法,而警方一直嚴格執法,對修改法律並無特定立場。
據治安警數字資料,今年首五個月,在截查行動酒精測試中,揭發149宗酒後駕駛(去年同期186宗)及72宗醉酒駕駛(去年同期77宗),而在交通意外酒精測試中,揭發16宗酒後駕駛(去年同期14宗)及40宗醉酒駕駛(去年同期41宗)。
另外,按法例規定,醉駕毒駕是刑事罪行,但由於法院判案往往以罰金代刑及停牌一至三年,違法成本過低,令部分醉駕者心存僥倖。相比內地和香港醉駕罰則較重,內地若涉醉駕馬上拘留15日,香港最高可被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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