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諮詢文本內容,並呼籲市民對文本發表意見。(鄭健勳攝)
當局前年開放社屋申請時,吸引不少剛畢業中學及大專生申請,有意見認為,反映年輕一代對置業缺乏信心。(周婉茵攝)
諮詢文本提出,兩個方案處理社屋住戶飼養狗隻。(互聯網圖片)
政府今次提出的《社會房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質疑現時18至24歲社屋申請人多為學生,尚未投身社會,故未知他們是否屬社會弱勢或有否迫切住屋問題,建議檢討個人社屋申請者年齡下限,由現時18歲調升至25或29歲。
新青協房屋政策關注組召集人陳偉斌指出,當局於前年開放社屋申請時,吸引不少剛畢業中學及大專生申請,反映年輕一代對置業缺乏信心,希望當局訂定新制度時,需說明有關修訂根據,並研究為何年輕人畢業後即申請公共房屋。
街總房屋關注組召集人梁桂萍支持有關修訂,認為大部分18至23歲年青人仍與家人同住,理應以家團方式申請社屋,才有效分配社會資源。諮詢文本又提出兩個處理飼養狗隻問題方案,分別是禁止飼養狗隻,或在當局批准下,每租戶可飼養一隻狗;而現時已飼養狗隻租戶,亦需在過渡期內,取得局方批准。
諮詢文本又建議,全面放寬受惠四厘利息補貼及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家團成員申請資格,並一同放寬已入住經屋一定年期家團成員申請,分別提出八年和十年兩方案。
放寬政策受惠家團上樓
建議同時保留例外許可,即房屋局局長可視乎申請人有否理由,例外許可不符合申請資格人士租住社屋。文本又建議,提升65歲或以上長者申請人資產淨值上限一倍。
房屋局表示,歡迎居民、社屋租戶及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公開諮詢會,或社屋租戶諮詢會,局方將於本月25日及8月22日舉行兩場公開諮詢會,以及在8月1日舉行一場社屋租戶諮詢會;市民亦可於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下載該諮詢文本,並於諮詢期內透過電郵info@ihm.gov.mo、電話2859 4875、傳真2830 5909、網上填寫www.ihm.gov.mo或郵寄至澳門青洲沙梨頭北巷102號房屋局發表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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