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消防應變措施,消防局曾於年前與氹仔藥廠,聯合舉行化學品火警疏散演習。(互聯網圖片)
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舉行本年度第十次平常會議, 討論15幅規劃條件草案,包括氹仔湖畔花園毗鄰藥廠的擴建草案,有城規會委員認為,藥廠所處地段最佳用途非工廠,建議藥廠遷往新城填海E區或珠澳口岸人工島上。
有委員指出,藥廠既申請擴建,可考慮遷往新城填海E區或珠澳口岸人工島上,可得到更大土地利用空間。工務局代副局長張潤民回應稱,氹仔藥廠批租地合約,將按新《土地法》已轉為確定批給,可確定租約續期,合同亦不會中斷。
另外,有委員關注藥廠生產時排放氣味,會否對鄰近住宅和居民造成影響。環保局局長韋海揚回應時稱,環保局去年諮詢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化工廠和製藥廠同樣被納入監管範圍,當局會推進及制定更為嚴謹的排放標準。
主持會議的城規會主席、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則建議,委員會可通過藥廠擴建的規劃條件圖草案,工務局亦可研究有沒有新選址土地,以便與藥廠置換和商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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