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社協勞資雙方代表就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中,引入權益歸屬仍未取得共識。政府方面稱,明白難以滿足勞資雙方,當局會加強相關宣傳工作。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會議,討論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律草案,草案文本中建議使用權益歸屬的方法,即是以僱員年資,計算員工離職時,可取得的僱主供款百分比。
社協資方代表黃國勝表示,對於政府無吸納資方要求使用抵扣制度,即允許部份僱主的供款,可用作支付解僱賠償感到遺憾,黃國勝相信草案建議對中小企吸引力不大。而勞方代表李振宇就對權益歸屬方案中,政府維持僱員受聘未滿三年不能取得僱主供款,表示不滿意,希望政府主動協調提出有關百分比,例如一至三年取得百分之三十。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表示,採用權益歸屬方式是考慮到解僱補償同公積金供款性質不同,即使可能對中小企吸引力不大,但相信以現時本澳的經濟環境,仍有部份僱主會願意在較為有制度下,為僱員提供退休福利。他又稱,使用權益歸屬方式,明白難以滿足勞資雙方,當局會加強相關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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