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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名12歲男童強遭「足交」 謎底竟是:戀上你的白襪仔!

2015-07-20 07:00

12歲初中男學生上周三放學時,遭變態佬強拖入厚望街附近後巷,進行噁心的「足交」。(資料圖片)  

落網疑犯年僅19歲,他對司警承認,自己對穿白襪的男女幼童,存有強烈性幻想。(林少洪攝)  

疑犯犯案30多宗,但至今只有三人報案,司警發言人蔡昕暉呼籲,曾遭性脅逼的事主,請儘快與警方聯絡。(林少洪攝)  

(設計圖片)  

變態疑犯在警方全力追緝之際,斗膽在利達新邨附近再度犯案。(陳兆剛攝)  
上周三在荷蘭園當街「挾持」12歲男童入後巷進行「足交」(或「腳交」)的變態男子,在司警全力追緝的緊張關頭,斗膽上周五再度犯案,變態漢前日終於被捕。

但讓警方震驚的是,變態漢原來由去年初開始犯案,至少30名12至13歲男童曾被這名19歲疑犯狎玩。幼童經歷如此噁心驚悚的遭遇後,大多噤若寒蟬,心理大受打擊,只有三人敢向家長透露。疑犯落網後,司警還解開最後一個謎團,原來疑犯的「足交癖」,源於「孌白襪癖」!

這名成為數十名男童揮之不去的夢魘式男子姓林(19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被控以「性脅逼罪」,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司法警察局發言人蔡昕暉在昨日的特別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案發上周三(15日),即將升讀初二的12歲男童,放學後行經荷蘭園沙嘉都喇街一酒樓門口時,突然被林喝住,訛稱「有嘢跌咗入你隻鞋入面」,著男童歸還?

初中生放學慘遭變態佬狎玩

男童驚恐錯愕之際,即被林強行拉至附近的厚望街一唐樓梯間,以取回鞋內的硬幣為由,將男童的鞋子脫掉,再將男童穿著白襪的雙足,強按在自己下體,持續摩擦達一分鐘之久,期間林露出亢奮及滿意的神色。

男童事後形容,當時疑犯神情興奮,明顯感覺到性器官有反應,他雖然感到十分害怕,但回家仍勇敢告訴媽媽,男童母親聞言變色,立刻帶著兒子往警局報案。

全城緝捕仍犯案

司法警察局第一科接報後,即時展開調查,翻看案發地點一帶的閉路電視,初步鎖定疑犯特徵;就在司警全力追緝這名變態男子之際,時隔兩日(17日),台山利達新邨附近竟然又發生幼童遭變態男子狎玩事件,據悉,司警高層異常震怒,全城搜捕下終在上周六(18日),於雅廉訪及提督馬路交界發現疑犯蹤影,林在全無反抗下被捕。

孌足源於孌白襪

林表示,由去年初至今,已犯下30多宗同類案件,他稱自己有「孌襪癖」,對穿著白襪的男女生有性幻想,由於慾望強烈,會在街上尋找12至13歲的男女學生落手,認為他們年紀小,容易控制。

呼籲受害者主動聯絡

警方翻查紀錄,確定去年4月及7月於黑沙環及荷蘭園發生的兩宗案件與林有關。雖然林承認犯案30多次,但警方至今只接到三宗報案,司警發言人呼籲,若有青少年曾經遭遇同樣事情,請主動與當局聯絡,而校方及家長亦要多留意學生及子女是否有行為異常,有需要時可與警方聯絡,為有需要的學童提供心理輔導。

司警又稱,疑犯觸犯的「性脅逼罪」,由於事主未滿14歲,控方會對被告加重情節,刑罰是可科處的二至八年刑期,再增加三分之一,他呼籲大眾切勿以身試法;當局未來亦會加大對學生自我保護的宣傳工作。

力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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