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推《同性伴侶法》,保障同性戀權利。(互聯網圖片)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上月底以五票對四票,判決同性婚姻適用於全美各州。這股同性婚姻平權的司法潮流,也影響台灣。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法務部」決定制定《同性伴侶法》,保障同性戀者法律權益。「法務部」部長羅瑩雪表示,先立《同性伴侶法》,待民意適應再制定《同性婚姻法》,還是直接制定《同性婚姻法》,將上「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I-voting)」讓民眾票選,作為未來立法參考。強烈反同婚的「護家盟」發言人陳志宏表示,「《同性伴侶法》並沒有顛覆現行法律對於婚姻的定義,又可以保障同性伴侶有繼承及探病等權利,因此相對來說『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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