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即時報道
  • 每週專題
  • 藝文爛鬼樓
新聞
  • 指許多學生家長因子女遭欺凌求助 謝誓宏促多方合作共遏校園欺凌
  • 僅討論約20分鐘 樓市全面撤辣法案獲立法會29票支持「緊急」通過 公佈後翌日生效
  • 今日起 申請人可經電子申請系統查詢長者公寓申請結果
  • 4名小學生涉多次辱罵及襲擊一名女長者 司警局:未成年人犯罪須負法律責任
  • 議員籲以「人才引進」留住在澳就讀的外地大學生 賀一誠:現時符合要求不足兩百人
  • 賀一誠:本澳很多自殺個案涉及中學生及長者
  • 中央已批外籍家傭可到「新街坊」工作 賀一誠:暫未有申請
  • 議員促發展總部經濟 賀一誠著議員認識「經濟形勢」須先待本澳經濟回復
  • 賀一誠:祐漢新村舊區重整今年開展 順利樓首開工
  • 賀一誠:馬會地段需五至十年發展多功能場地 不興建住宅或賭場
  • 兩幅行賄歐文龍土地被判澳門特區 林偉夫婦不服上訴 終院維持原判
  • 鄭新聰:在維護國安問題上 只有「一國」之責 沒有「兩制」之分
  • 賀一誠: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體系持續健全
  • 長者公寓首階段申請單位增至1,500多個 首三年使用費八折 預計首批759個單位今年第四季入住
  • 台灣保育團體籲人人以力所能及方式傳遞保育中華白海豚、珍惜海洋的訊息
  • 台灣保育團體籲人人應力所能及 傳遞保育中華白海豚、珍惜海洋訊息
  • 指填海造陸破壞大 保育團體批政府為建「生態島」寧填海也不建廢料篩選設施
  • 羅立文:「生態島」未有結論
  • 由特區政府選名「澳門大橋」可代表澳門 羅立文:「生態島」未有結論
  • 本月初路環一名「少年」高處墮下死亡 教青局未發稿 未回應是否學生身份

削掉文化 再建高樓──新城總體規劃沒有告訴你的地方

2015-07-30 19:37

(圖一)旅遊塔旁的新城B區限高是多少,工務局至今仍然不肯透露。從該圖可以清晰看到,原作為旅遊文化設施的規劃用地已換成超高樓。

2011諮詢文本

2011諮詢文本

(圖二) 2011年諮詢文本描繪的A區南端文化親水門戶公園 (p.33)

(圖三)A區規劃前後比較

(圖四)翻查2011年A區2個方案 即使商住、綠地等稍有調整,但旅遊文化設施用地同樣也維持8%。(P.28、29)

(圖五)上一階段諮詢把土地功能細分成10種,但新方案卻籠統歸為5種。

2011年諮詢文本p.40

(圖七) 2011年新城B區原規劃方案 (p.40)

(圖八,效果圖)B區方案前後比對,原旅遊文化區消失了

(圖九)即使以第二階段興建少量住宅的方案二作比較,原來在靠近舊大橋一側的旅遊文化區已被悄悄移走。

削掉文化 再建高樓──新城總體規劃沒有告訴你的地方

削掉文化 再建高樓──新城總體規劃沒有告訴你的地方

削掉文化 再建高樓──新城總體規劃沒有告訴你的地方

削掉文化 再建高樓──新城總體規劃沒有告訴你的地方

削掉文化 再建高樓──新城總體規劃沒有告訴你的地方

削掉文化 再建高樓──新城總體規劃沒有告訴你的地方

削掉文化 再建高樓──新城總體規劃沒有告訴你的地方
「新城區總體規劃-第三階段公眾諮詢」實在有不少讓人嘩然與氣憤之處。
由6月30日開始進行以來,公眾議論主要圍繞在──A區將修改為容納兩萬八公屋住宅群,將居住9.6萬人,居住密度大幅提高;B 區更擬放高興建100米高的豪宅(圖一),主教山的景觀將完全被遮擋,只剩一條窄窄的「觀景長廊」。除了以上幾點令人難以容忍外,在這新修訂的規劃文本中,還有相當重要的部份被不動聲息地修改了,並完全沒有向公眾指出──那就是在第二次諮詢中有關文化設施用地的規劃部份,在這次規劃文本中已被大幅削減。
比對2011年諮詢文本與眼前這份,會發現這份4年後出來的最新文本,並沒有延續之前設定的一些規劃目標和方向,尤其在有關「文化設施」的部份,幾乎可說是把之前文本中的相關規劃內容都推翻了。而有關這部份更動,在文本中更是含糊不清,完全沒有向公眾解釋,甚至企圖以不被公眾察覺的方式輕輕帶過,不留神的話,真的不容易注意到。
以下試來逐點比對。
1.  A區:「文化建築群」消失了
在2011年第二階段諮詢文本中,A區的規劃草案一、二中,都特別強調綠地與文化設施的重要性,如提出「南部設置標誌性文化建築、門戶公園」、「標誌性文化建築群、濱海廣場」( 2011諮詢文本p.31) 或「具規模的文化建築群、濱海廣場」( 2011,p. 29) 等的概念,不論是哪一項草案,都強調了A區中綠地及文化設施的構想,並在該區佔相當比重,主要集中在A區南端,提出以標誌性的文化建築作為城市門戶,強調「結合文化建築及濱海空間,塑造新城A區文化景觀地標」(2011,p.33)。
但到了今年,新規劃中A區居住樓宇及人口暴增,由原本規劃的最多6萬暴升至9.6萬人,文本上沒有再聚焦在綠地與文化設施的構想,而只提及在A區南端有「濱海城市門戶,設置文化設施,為文化創意產業、休閒旅遊提供發展空間」(2015諮詢文本,p.30)。
原來規劃中所強調的「標誌性文化建築」,在這次的諮詢文本中只化作一幅模擬圖而出現(p.53)。可笑的是,圖中那被稱為「標誌性文化建築」的,實在怎麼看都只像一個商場,而綠地也不見了,也許,這正反映出規劃部門對「標誌性文化建築」的思維和想像吧。
2. A區:「旅遊文化設施」變成了「公用設施」
除了「文化建築群」不見了,「旅遊文化設施」也不再獨立標示出來,而換成了一個統合式的、概念化的名稱「公用設施」。
從上圖三中可以清楚比對到,2011諮詢文本中(p.29)中的A區,粉紅色的區域當時列為「旅遊文化設施」,作為公用設施中的其中一項,而在今年的諮詢文本中,原區域已換成了紫色,「旅遊文化設施」不見了,統合稱為「公用設施」,而「公用設施」是包括七大範疇的(2015諮詢文本,p.58),文化設施只是其中一項,其他還包括教育、康體、醫療、市政、社服和政府機關,但文本中並沒有獨立列出各公用設施的所佔比例。
這樣的做法意味著什麼?文化設施在公用設施中所佔比重為何不能向公眾清晰交代?每個範疇公用設施所佔區域為何仍沒有清晰規劃?
3. 對文化設施比例含糊其辭
在2011年的諮詢文本中,各公用設施所佔土地利用比例是有清晰列出的。在2011諮詢文本中可以清晰見到,規劃草案一及二中即使商住、綠地等稍有調整,但「旅遊文化設施用地」 所佔比例同樣為8%( p.28-29,圖四),其它公用設施亦清晰列出了其土地利用比例。
上一階段諮詢把土地功能細分成10種(圖四),但新方案卻籠統歸為5種(p.26,圖五),換成以一種不明確、不易比對的計算方法來標示土地利用比例。
在A區的「總體規劃方案」(2015諮詢文本 p.59)中,我們看到「主要公共設施」有七大範疇,而當中「文化設施」有「圖書館、展覽場地、表演場地」,但所佔土地比例為何,規模為何,皆沒有任何資料。在「新城A區土地利用一覽表」(p.26)中,亦只以「公用設施區」來標出,使公眾根本無法清晰知道各公用設施的規劃用地比例,更無從與之前的規劃草案進行比較。
為何到了今次這最後一階段的規劃中,要改用這種毫不清晰、毫不準確的方式來呈現土地利用比例?到底各公用設施用地與上一回的規劃相差了多少?為何要含糊其辭?不能讓公眾得知?
在無法得知、無從比較的情況下,A區所能發揮的文化功能亦無從評估,我們只能大概從比對中估算,現時規劃中的A區將隨著住宅樓宇大幅增加,而使綠地及文化設施大為縮減的情況。然而,將縮減哪些設施?其他公共設施會否也有縮減?在這文本中均沒有交待,甚至提也沒有提,使人感受到有關部門在是次規劃中不但推倒了過去的構想,就算對將會有的文化設施的設置仍欠缺具體和長遠的籌劃,連所佔土地比例都沒法向公眾清晰發佈,只以粗疏的方式作出概括,這種不向公眾作出任何保證和交代的做法,實在使人感到擔憂和無法信任。
4. B區:文化設施變高樓
然而,最令人氣結的改動是在B區。
2011年中的B區規劃是以「濱海綠廊、公共建築及旅遊文化設施」(p.39) 為主,空間佈局亦以「文化旅遊、公共設施」(p.42)為主,土地利用亦清楚劃分為8項,當中「旅遊文化用地」在兩個規劃草案中,都有清楚劃出其所佔比例(p.44-45)。
在規劃草案一(圖六,p.40)中甚至是這樣寫的:
「不規劃居住用途,以旅遊文化設施、機關、濱海綠廊為主,控制開發強度,以公共設施、旅遊文化設施打造全新城市天際線。」
而規劃草案二中即使有規劃人口容量,亦只是「約6千,提供約2千個住宅單位」,亦有「用地以旅遊文化設施、機關、公共設施、濱海綠地為主」為規劃方案(p. 41) ,到了今年,B區採用的似乎是上一回提到的「規劃草案二」,只是當時的住宅單位是以兩房單位面積估算,然而今年所提及的這2000 個住宅單位卻將變為2000間超高豪宅!
在《公眾意見資料彙編》(p.43 )中亦找到這樣的資料:
「B區草案功能定位體現在 “濱海綠廊”、“公共建築”和“旅遊文化設施”三個方面。B區的空間結構主要是維護西望洋山與濠鏡景觀視廊,塑造綠色的濱海綠廊⋯⋯」
「無論規劃草案一或草案二都是以文化旅遊和公共設施為主,意見指出可以看到B區的將來,就像香港的西九文娛藝術區。」
2011年B區曾以「文化」作重要規劃元素及主要功能,甚至讓公眾聯想到西九,在4年後的今天,該區的規劃定位已經變成了:「政法區、濱海綠廊、旅遊設施」(p. 62),「文化」的重要位置和功能已變成「旅遊設施」。在此規劃中的「文化設施」,也只有「展覽場地」一項,完全體現不出其比重,「文化」在整個B區中的重要性已被削除。
 
無論是規劃草案一和二中皆有清楚標示的「旅遊文化區」(2011諮詢文本,p.40,圖七)中可以看到當時規劃中有清楚寫明的,在這次規劃中已完全消失不見了。
那麼,到底消失了多少文化用地?這部份消失了的土地換作了什麼?從以下一張比對圖便可以清晰看到。(圖八)
更令人不解的是:原來在2011年規劃方案一和二中均有清楚標示出「旅遊文化用地」的比例,但在2015年文本中,B區甚至連「土地利用比例圖」和「土地利用一覽表」都沒有!為何A區有,而B區沒有?!
在2015諮詢文本(p.64-65)可以看到,在觀光塔一側的沿海地段,原「旅遊文化區」已變了超高樓豪宅。以獲利豐厚的豪宅代替沒有商業利益的文化設施,這樣的更改規劃實在很難不令人懷疑,這根本是一場變換著花樣的巧取豪奪。
還有,到時碩果僅存在該區的文化設施「展覽場地」,會否淪為豪宅地產項目的賣點之一?
整個B區規劃最自打嘴巴的地方是,在2011年的原規劃中曾列為重點的「維護西望洋山與濠鏡景觀視廊」(p.39),也被如今將興建的超高樓宇而全面破壞,但這次文本中卻仍照搬出──「強調山海城的景觀聯繫、延續「山・海・城」景觀特徵」等宣傳口號,作為矇騙公眾的說詞。
5. 去「文化」要「產業」
對比起上一次諮詢,另一個明顯的總體差異還在於,在今次的規劃草案中,「文化」所佔的成分大大減少,「文化」不再成為重要的規劃元素向公眾介紹,在整個諮詢文本中也鮮少再提及任何文化構想,卻特別起了一章「產業」(2015諮詢文本,p.31),重點介紹文創與旅遊、會展業等更具經濟效益的項目。上個規劃草案只集中在A區南端,而這次則連E區也將設有文創產業的部份,有別於第二次規劃,原本E區主要用作接駁港珠澳大橋交通和城市廢物處理用途,未來卻可能還會做會展、休閒旅遊、文創?諮詢文本中亦未有任何說明。
由於只有「產業」一章,而幾乎完全不再提「文化」,令人憂慮未來新建的文化設施是否只有「文創」一項的功能指標?
稍稍提及文化設施規劃的只在「公共設施」(p.50)中,列出了在A、B區中均有「城市級文化設施」,而「社區級文化設施」,包括「圖書館、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表演場地等」則在每個區中都有。
到底「社區級文化設施」為何種規模?其內容是、功能、規模如何?給果每區都要有,那麼相互之間的功能設置會重覆嗎?哪一區最需要哪一種功能有做調查研究嗎?與現時的社區中心設施有什麼區別?城市級文化設施又會有些什麼?數量多少?到底這個城市需要怎樣的圖書館、怎樣的劇院、美術館、博物館,有調查研究過嗎?與現時已有的文化設施關係為何?能符合未來的文化發展需要嗎?還是只是一般消費場所(因為看到模擬圖真的嚇一跳)?這個城市的藝術工作者們最需要的文化設施是什麼? 規劃當局統統沒有任何數據、分析、解說。
6. 「文化永續之城」不再提及
其實上述種種問題,記得在2011年時,有關當局曾向藝術工作者們進行過諮詢專場,之後有關當局曾出版過一本厚厚的《公眾意見資料彙編》,當中列出有關文化設施的意見分析,提出了「關心未來文化發展 構建文化永續之城」的發展方向,並作出公眾意見整理:
「不滿澳門一直存在『文化發展瓶頸』,長期缺乏中小型演藝、綵排空間與多用途藝文空間等文化設施,呼籲關心澳門未來文化發展定位,建議新城區建設更多文化設施,以提供文化保育需要的空間和設備。支持意見普遍認為是次新城規劃為文化/保育提供了相對充裕的空間發展條件,並認同相關部門提出『文化永續之城』的構思及發展藍圖。」(p.31)
然而如今有關部門的態度與之前可謂180度大轉變,大量文化設施用地被削減,『文化永續之城』 的構思也不再提及,之前規劃中所有與文化發展相關的考量與連結,這次規劃中已不再出現,一切都默然消失,厚厚一本《公眾意見資料彙編》中民間對於文化設施的意見整理和分析,都沒有在這次規劃文本中,留下任何痕跡。
以上種種重大的方向性的轉變,以及各種含糊其辭之處,資料混亂不清,在有關當局未能向公眾闡釋清楚的情況下,這樣的規劃實在無法不令人疑慮重重。而這樣的規劃將令我們的下一代生活在一個怎樣的城市當中?大家可以想像到嗎?

論盡澳門新聞



關注CyberCTM